吴隐之(?—414),字处默,东晋濮阳鄄城人,生当东晋后期。曾任中书侍郎,左卫将军,广州刺史等职,官至度支尚书,著名廉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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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
吴隐之:虽家境贫寒,但志存高远。他饱览诗书,以儒雅显于世。即使每天喝粥,也不受外来之财,母亲去世时,他悲痛万分,每天早晨都以泪洗面,行人皆为之动容。当时韩康伯是他的邻居,韩康伯之母常对康伯说:“你若是当了官,就应当推荐像他那样的。”
成年
后来,韩康伯成了吏部尚书,便推荐吴隐之为辅国功曹。当时兄坦之为袁真功曹,袁真被桓温打败,坦之被俘即将杀头。隐之拜见桓温,请以身赎兄,温认为隐之是难得的忠义之士,放坦之,奏拜隐之为奉朝请、尚书郎。女儿出嫁,谢石派人前来帮忙,但隐之宾客一个不请,嫁妆一件未置,但见丫环牵着狗到大街去卖。后调任晋陵太守,妻子仍负柴做饭,孝武帝很器重他,任为御史中丞、左卫将军。后历任中书侍郎、国子博士、太子右卫卒、领著作郎、右卫将军等职。
隆安年间(397年-402年),朝廷想革除岭南的弊端,任命隐之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假节领平越中郎将。赴任途中行至距广州20里处的石门,遇一山泉,当地人皆说喝了此泉之水就会变得贪婪无比,故名“贪泉”。隐之对家人说:“如果压根儿没有贪污的欲望,就不会见钱眼开,说什么过了岭南就丧失了廉洁,纯属一派胡言。”说着走到泉边舀了就喝,并赋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上任后,他廉洁奉公,清简勤苦,始终不渝,所食不过是稻米、蔬菜和干鱼,穿的是粗布衣衫,住处的帐帷摆设均交到库房,有人说他故意摆样子,隐之笑而不语,一如既往。部下送鱼,每每剔去鱼骨,隐之对这种媚上作风非常厌烦,总是喝斥惩罚后赶出帐外。经过他的惩贪官、禁贿赂,广州官风有所好转。元兴初,皇帝下诏,晋升他为前将军,赐钱50万,谷千斛。
吴隐之在广州多年,离任返乡时,小船上仍是初来时的简单行装。唯有妻子买的一斤沉香,不是原来的物件,隐之认为来路不明,立即夺过来丢到水里。到家时,只有茅屋六间,篱笆围院。刘裕赐给他牛车,另为他盖一座宅院,隐之坚决推辞掉了。后升任度支尚书、太常,隐之仍洁身自好,清俭不改,生活如平民。每得俸禄,留够口粮,其余的都散发给别人。家人以纺线度日,妻子不沾一分俸禄。寒冬读书,隐之常身披棉被御寒。
老年
义熙八年(412年),隐之告老还乡,授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赐钱10万,米300斛。九年(413年)卒。追赠左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
卖狗嫁女
说到东晋的吴隐之,人们很自然会想起他做广州刺史时饮贪泉而不贪的趣闻,而他做秘书时卖狗嫁女的逸事,却少有人知道。
吴隐之在做广州刺史之前,曾做过多年秘书。他先是为桓温所知赏,拜奉朝请、尚书郎;接着被谢石点名要过去做主簿;再后来是入朝做中书侍郎。与尚书郎、主簿一样,中书侍郎也是秘书性职务。吴隐之卖狗嫁女,就发生在他做谢石主簿的时候。
谢石是东晋著名人物,淝水之战的晋军司令便是他。这一仗足以使他名垂青史。谢石对吴隐之的生活很关心。吴隐之的女儿要出嫁,谢石知道他家穷,“遣女必当率薄”,便吩咐手下人带着办喜事所需的各种物品去帮忙操办。到了吴隐之家,只见冷冷静静,毫无办喜事的气氛,唯见婢女牵了一只狗要去市上卖。原来吴隐之要靠卖狗的钱来做女儿的嫁资!
清廉乐善
东晋时的主簿,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官,其职责无非是主管文书,为将相大臣一幕僚而已。但若论其地位,却又十分重要;论其权力,有时甚至大得使人咋舌。如桓温以郗超为参军,王珣为主簿,时人便有“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之语,主簿地位之重要和权力之大,由此可知。其时谢石声誉日隆,炙手可热,且谢家十分富有,吴隐之在他手下工作,俸禄定当不菲。退一步说,吴隐之的俸禄即使不多,但他只要运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以顶头上司谢石为榜样(谢石聚敛无度同样很有名),能捞的时候就捞它一把,怎么也不会穷到卖狗嫁女的地步。很显然,吴隐之家穷,是另有原因的。史书上说他“弱冠而介立,有清操”;“虽居清显,禄赐皆班亲族,冬月无被,尝浣衣,乃被絮,勤苦同于贫庶”。他家穷,原来是他始终保持清廉的操守,又乐善好施造成的。
众所周知,两晋时的官风,是相当腐败的。何曾父子日食万钱,石崇与王恺比阔斗富这类丑闻,都是发生在那个时代。在那种环境和条件之下,吴隐之能够清廉自守,确实难能可贵。特别是上司谢石都聚敛无度,他却毫不动心,守住清贫,尤其让人崇敬。后来,朝廷决定派他去广州做刺史,目的就是希望他到那里去树立新的形象,改变过去岭南历任刺史皆贪污受贿以饱私囊的弊端。
广州贪泉
广州面海环山,多有象牙、珍珠、海味和名贵药材出产。但因为地处僻远,瘴疫流行,在东晋时还属蛮荒之地,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那里做官。只有那些家里贫困而又想发横财的人才肯去。到广州做刺史,只要弄上一箱珍珠宝物,几辈子享用不尽,以往的广州刺史因此没有一个不贪的。离广州二十里一个叫石门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贪泉”,据说不管谁喝了这泉水,都会变得贪得无厌。吴隐之不信这个邪,到广州后,他对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来到贪泉,掬水而饮,并赋诗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意思是:人们都说喝了这泉水,就会贪财爱宝,假若让伯夷叔齐那样品行高洁的人喝了,我想终究不会改变那颗廉洁的本心。以后他在广州,果然始终保持着廉洁的操守,粗茶淡饭,衣物器具也十分简朴。调离广州时,他妻子偷偷带了一斤中药材沉香木,吴隐之发现了,十分生气,把它丢到水里去了。吴隐之“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岭南习俗也就日趋淳朴。为了表彰他“革奢务啬,南域改观”的操行和政绩,元兴元年(公元402年),吴隐之被升迁为前将军,并得到赐钱五十万、谷千斛的奖赏。
吴隐之做主簿时卖狗嫁女和他后来做广州刺史时饮贪泉而不贪,这两件事表明: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处在何种环境和条件下,也不管他手中有权还是无权,都是不会改变其志操的。
一个人能否保持清廉,其关键还在于自己,不能怪罪于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