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 ,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 州税,父母又不欲行,包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 “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 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
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拜枢密副使,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①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节选自《宋史·包拯传》)
①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
②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